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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多了,就是结合时事给你出点经典事例,叫你针对这些题目下判语,再写按照规定格式拟写对应的诏、诰、表。
这些都是当官必须掌握的基础公文写作能力,你要是遇到问题连判语都不会写,你当什么官?
等你入翰林了,皇帝让你拟个诏书或者诰书,你连格式都不懂,你好意思说你是翰林院出身的?
表章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,你连奏疏都不会写,怎么和内阁以及皇帝沟通?
所以公文写作能力,那是科举必考项目。府学这边就是为了培养人去参加科举的,公文写作课自然要安排上!
这可是文哥儿没接触过的内容,兴趣顿时就更浓厚了,压根忘了挤兑李兆先那几个狐朋狗友,听得老认真了!
今天夫子教的是怎么写判语。
判语这东西,主要是依着《大诰》来出题。
所谓的《大诰》就是明初朱元璋叫人编的明朝大案实录,他让人把年度重大案件全部收集起来,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、损公肥私、杀人放火、乱搞男女关系等等。
里头记录的犯罪行为五花八门,判决之狠也令人头皮发麻,凌迟的、族株的、枭首(指砍完头还要挂在闹市示众,类似于退学砍头挂国子监外不让取下来)的有望破千,只砍个头允许亲朋好友帮忙收尸的更是直接破万。
主要针对对象是贪官污吏、豪强乡绅。
又名《我朱元璋杀疯了的那些年》。
这书在洪武年间就被敲定为国子监必读教材,要求所有人阅读并背诵全文的那种。
文哥儿听了一会就听明白了,这位夫子其实是教刑法以及思政的,难怪这么严肃!
听着夫子娓娓给大伙讲述案件内容,文哥儿发现这古代课堂居然没有想象中枯燥乏味。
只是判语这东西他压根没接触过,他哪里知道该怎么写?
《大诰》他也没读过,也不知道该怎么判决。
这可就没他发挥的余地了。
到了学生写判语的环节,文哥儿就跟好奇宝宝似的趴在桌沿看李兆先动笔写,李兆先写一句他就瞅一句,俨然想把李兆先的判语当范文来研究。
李兆先一开始还有点不习惯,差点就写不出来,不过见文哥儿眼里纯粹就是想学点新东西的好奇,他也就和平时一样做起了当堂练习。
文哥儿很乖巧地在旁边看了半天,大致就明白判语是怎么个写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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